公司无条件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跟HR谈赔偿问题

2024-11-28 23:05:5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现在的情况,假如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该按2008年开始的工龄,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话,就是合同没有到期,而让你离开的,要按你全部的工龄,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产补偿金,如果涉及违法解除合同的话,要支付双倍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回答2: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有合法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工作1年应该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不支付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那么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3:

这个你自己先整理好材料和相关的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单位与你处在一个“协商”阶段,补偿金是多少,这个也是协商的内容之一,没有一个具体标准。

如果单位实在找不到合法的理由,那么你可以在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事实成立之后,要求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你工作年限是五年多,如果符合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条件的话,可以要求5.5个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除的话,就是1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个人认为要求5.5到11个月工资之间的某个数字会比较合适,最后7个月工资成交也差不多的,再高的话,单位就会想其它办法了。这年头,想挤走一个人还不容易嘛~~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4:

老板口头通知你的?你要等单位的书面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单位与你处在一个“协商”阶段,补偿金是多少,这个也是协商的内容之一,没有一个具体标准。

如果单位实在找不到合法的理由,那么你可以在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事实成立之后,要求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你工作年限是五年多,如果符合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条件的话,可以要求5.5个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除的话,就是1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个人认为要求5.5到11个月工资之间的某个数字会比较合适,最后7个月工资成交也差不多的,再高的话,单位就会想其它办法了。这年头,想挤走一个人还不容易嘛~~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5:

公司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可能,你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你工作一年,公司要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你可以上网搜劳动合同法,上面有具体的规定。如果协商不成时,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