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会计原始凭证交接流程

2024-12-16 1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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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阶段,交接准备。

交接准备分六个方面:

1、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

2、将尚未登记账目的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出纳人员名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资科,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将要办理移交的账簿、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物品等内容列清;实行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员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出纳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库存现金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6、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扉页的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第二个阶段,移交过程。

出纳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库存现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

2、有价证券要根据备查簿余额进行点收,若出现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要按账面金额交接;

3、出纳账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5、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册点收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其他财产物资,如财务章、人名章、收据、空白支票、科目印章、支票专用章等;

6、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无误后,方可交接。

第三阶段,交接后有关事宜。

1、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要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出纳人员的交接也要按会计法规定进行,出纳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者是离职时,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这是出纳人员对工作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重要措施。

办好交接工作,可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交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原始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

回答2:

第一阶段,交接准备。

交接准备分六个方面:

1、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

2、将尚未登记账目的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出纳人员名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资科,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将要办理移交的账簿、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物品等内容列清;实行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员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出纳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库存现金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6、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扉页的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第二个阶段,移交过程。

出纳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库存现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

2、有价证券要根据备查簿余额进行点收,若出现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要按账面金额交接;

3、出纳账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5、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册点收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其他财产物资,如财务章、人名章、收据、空白支票、科目印章、支票专用章等;

6、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无误后,方可交接。

第三阶段,交接后有关事宜。

1、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要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出纳人员的交接也要按会计法规定进行,出纳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者是离职时,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这是出纳人员对工作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重要措施。

办好交接工作,可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交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原始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

回答3:

1、付款业务(付款一般每个公司的流程不同,这里仅说明会计和出纳的先后)
  当发生一笔付款业务,应该先由会计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再编制付款凭证,然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事宜,出纳应该根据付款凭证要求,先登记现金日记账或者银行存款日记账,再在原始凭证上盖好付讫章,并在付款记账凭证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再行付款。
  2、收款业务
  出纳员如兼任收银员,当日营业收入应该汇总填列当日收入日报表,并将银行进账单和原始单据一并交由会计审核后编制收款凭证,再据此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当然如出纳员未兼任收银员,既可由会计也可由出纳去收集收银员票据,然后按前述方法办理。其余收款业务也应由会计制作收款凭证后,出纳再登记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章,会计凭证上加盖出纳个人名章。
  3、转账业务,票据不再交付出纳。
  4、当凭证累积到一定量时,出纳应及时移交会计(看公司规定,有些3天,有些5天,时间不等,实行电算化的时间可能长一些),移交时应编制现金、银行存款凭证交接单,注明凭证张数,收入数,支出数、余额等。双方清点签字后各执一份,留档一份,会计查看日记账后双方应在交接余额处盖上个人名章(个人意见),然后,会计根据凭证制作汇总记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根据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当凭证累积到一定量后应及时装订成册,会计年度终了,应及时整理入档。注意:此处应结合单位采用的核算形式处理。
  5、要注意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也属于单位的法定账册,当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纳也应该按规定结转余额后交由单位财务档案管理部门予以管理。
流程:
1、付现的支付费用,需要报销的,经办人首拿去到老板那里去签字,2、老板签字后,经办人拿此票据再到出纳那里去报销。3、报销后,出纳就会根据此票,编制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4、出纳定期将累计的现金支付汇总后,编制一张付款凭证,也可以是内部的内制的其他收据或发票等转账单据,转到会计处,会计根据此付款凭证,再登记日记账总账,也就是说,付款类的原始凭证是要保留在出纳那里的!

回答4: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以上的流程是不正确的,正确的流程应是如下的:
1、付现的支付费用,需要报销的,经办人首拿去到老板那里去签字,2、老板签字后,经办人拿此票据再到出纳那里去报销。3、报销后,出纳就会根据此票,编制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4、出纳定期将累计的现金支付汇总后,编制一张付款凭证,也可以是内部的内制的其他收据或发票等转账单据,转到会计处,会计根据此付款凭证,再登记日记账总账,也就是说,付款类的原始凭证是要保留在出纳那里的!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回答5:

会计,出纳,交接原始凭证,有什么手续----要写一交接清单,并在清单上写上移交人(签名),接交人(签名),监交人(签名),交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