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小学六年级的女生,很喜欢同班级的一个男生,所以一直以哥们的身份去靠近了他四年。

2024-12-15 00:08:48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你们都还太小了,同学之间有的只是一种好感,也就你们说的那种“喜欢”,但这不是爱。十二三岁的年纪,有这种感觉也很正常,你是一个好孩子,也有一定的自我控制的能力。建议你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认真学习,平常心去面对你的朋友,同学。

回答2:

其实你得学会放开!你既然已经跟他告白过了,他没表示,而且还跟你说要跟你好姐妹去告白,而恰好你那个好姐妹也喜欢他。既然自己得不到何不成全他们两个人呢?而你就继续以好朋友的身份去跟他相处,那样不是很好吗?有时在他身边当一个默默无闻的红颜知己,比当他的恋人好得多,至少那样你不用担心以后你们因为闹矛盾而分手,如果那样就晚了。以后慢慢的或许他就会发现你的好了。你现在先不要心急,再说了,你现在还小,还太懵懂了,以后你就会慢慢懂的。

回答3:

爱他就要给他幸福=,当然爱并不是索取,而是付出。既然会幸福你还会坚持必须和他在一起吗?
我也是一位六年级的小学生。

回答4:

你还小,有些事你认识还不够清楚,现阶段应该以学习为重,其它的事就不应该多想,什么事都是一个缘分问题,平时也可以与你父母谈一下啊,

回答5:

你还是小孩子,应该好好学习的,以学习为主呀

回答6:

找他说清楚 出去好好耍一天 然后忘记这件事
记住 你还小 本钱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