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就业管理部门规定:毕业生在离校前,能不能签署就业协议,都不影响其正常毕业,也不影响其正常的派遣。离校前签了就业协议的,算是就业了,离校时派遣到协议单位并办理相关的就业手续;离校前未签就业协议的,算未就业,先派遣到生源地进行二次派遣,在2年的择业期内待找到合适的工作后,由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2、现在你还未派遣(一般在6月初开始),请抓紧时间去签三方协议的小公司,开一张解除协议证明(能要回三方协议的企业留存联,没有也无关),之后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原协议作废处理,重新申请一份空白三方协议备用(国家教育部有规定,学校必须给,可能收10元成本费)。因为,没有派遣,你在离校前的这段经历在就业程序上反映不出来。
3、办完2后,签灵活就业就可以了。灵活就业在学校和上级统计就业率时算就业,但不办理就业派遣。5月底前,你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确认一下,确保未就业身份回、毕业后派回原籍。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