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要委托他人代理时,委托书是不是要当事人亲自送到法院,而且要在开庭辶前送到?

2024-11-21 19: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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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的,可以由当事人亲自交到法院,也可以由代理人交至法院,人民法院都是认可的。民事案件需要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委托书确定代理资格。在法院立案后,作出判决前,都可以进行委托,但代理人出庭参加庭审的,需要在法庭开庭前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一般情况下,提起诉讼需要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当事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自己提起诉讼的,可以给委托别人。委托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或者是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民事诉讼的委托人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并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必须写明当事人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对于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的,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人在国外需要进行授权委托的,从侨居国寄交或者托交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回答2:

  1、民事案件需要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委托书确定代理资格。可以由当事人亲自交到法院,也可以由代理人交至法院,法律都是认可的。
  2、民事案件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在法院立案后,作出判决前,甚至在法院执行程序中都可以随时委托代理人。法律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时间没有特别限制。当然,如果希望代理人出庭参加庭审的,需要在法庭开庭前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回答3:

不需要当事人亲自送到法院。有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即可。
至于时间,这个没有硬性规定。因为当事人不仅可以在立案时委托代理人,在庭审中也可以更换代理人。所以,你在开庭的时候送过去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法院查明代理人权限也是要等开庭的时候。但是,如果当事人需要委托代理人进行立案、调查等庭前事宜时,那就需要在立案的时候即提交授权委托书。一句话,诉讼代理人什么时候介入诉讼程序,那么,授权委托书就必须在之前提交法院。

回答4:

个人认为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送达法院。法律设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权限分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即全权代理,代表当事人以当事人所赋权限进行诉讼。问题是,如果委托书不是当事人亲自送达到法院,法院无法明确委托书的当事人签名真伪,而且事实上在诉讼实践当中也存在法院立案后发现授权不是当事人本人签名,因此,出于对案件的负责,出于对当事人本身利益的负责,委托书应当由当事人亲自送至法院为妥,同时应当附有代理人的基本身份情况,是公民个人代理的,附身份证复印件,是律师的,附律师的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以便届时法院甄别真伪。

回答5:

  不需要当事人亲自送,
  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