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本质上是对不动产占有(不一定是所有)课征的财产税。各国房地产保有税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有的称“财产税”,如德国、美国、智利等;有的称“地方税”,如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则直接称“物业税”。尽管名称不同,但在很多国家都是地方主体税种,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税种。 我国目前拟开征物业税。 我国目前只在少数经济发达的地区试行.但也也没有实际征收.
我国现在具体方案还没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