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6月27号进入公司,合同签订时间是2011年7月21,现在2012年3月19日无正当理由辞退

2025-01-03 23:56:0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和补交欠交的社会保险。

回答2:

两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回答3:

你这样的话 你可以咨询你当地的社保局 感觉你公司这样做不大合理 你有权报告劳动监察 完全可以去查他 你这个公司也太不地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