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离婚协议书还需要一起去民政局吗

2024-12-03 2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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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个是协议离婚,一个是诉讼。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签署完离婚协议,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才能解除。并不是双方签了离婚协议就完事了,在民政局办理了登记才算解除。双方就婚姻解除,小孩抚养以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签署协议,并到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对小孩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有重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并形成协议的,双方可以就小孩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小孩抚养归属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回答2:

对啊,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签完离婚协议,还必须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领取了离婚证,这样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才是合法有效的,否则仅仅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婚姻关系仍然存在,离婚协议书也是无效的。

回答3:

签完离婚协议书当然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只是双方针对于离婚的问题,嗯,达成双方都同意的条件,但是,嗯,在法律上还没有完成离婚手续,还要到民政局把结婚证变成离婚证。离婚是需要双方共同出席的,而不能单方面去离婚。

回答4:

去民政局办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