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灭失,就是车辆行驶证丢了或者找不到了。
灭失是汉语词汇,拼音miè shī,解释为毁灭消失。
灭世在新华字典中的解释:法律上指物品因自然灾害、被盗、遗失等原因不复存在。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注意事项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24号令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也就是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可以找人补领,特殊情况除外。
特殊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公证机关公证过的相关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灭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1、灭失,法律上指物品因自然灾害、被盗、遗失等原因不复存在。
2、行驶证灭失,就是车辆行驶证丢了或者找不到了。
灭失即毁灭消失。法律上指物品因自然灾害、被盗、遗失等原因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