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监狱之前,在看守所待了九个月,减刑时算吗?

2024-12-27 23: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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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犯错误了,只要能够认识到错误,并且知道悔改,那么就是好的,就可以重新做人。

当然了,这只是我们针对人犯错了后应该知道错误并且悔改的态度,但是如果一个人真的犯错甚至是犯罪了,那么就需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并且道歉,最重要的是,还需要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而对于很多犯罪了的罪犯来说,如果犯罪情节不是很严重,那么就会判刑,判有期徒刑。而如果是犯罪情节比较恶劣或者是重大的,那么可能会判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也可能是死缓。

而至于是如何判刑,具体还是要看犯罪的程度,因此一般来说,在法院没有判刑之前,犯罪嫌疑人都会在看守所里看守羁押的。一直到判刑后,才会转移到监狱服刑。

因为在未判刑之前,因为犯罪了,在等待审判,所以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警方会实行在看守所内看押犯罪嫌疑人,知道审判下来后,具体服刑多长时间,然后才会转移到应进的监狱。

因此,就有一些人疑惑了,在看守所待的时间,减刑时算上吗?

其实,这是两个问题,在看守所待的时间,并不会和减刑挂钩。因为减刑的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罪犯进监狱后。

通常来说,之所以犯罪嫌疑人会在监狱里待着,是因为最终嗯审判结果没有下来,没有判决犯罪嫌疑人导致到判刑多长时间,因此罪犯是无法进入监狱的,只能在派出所的看守所里羁押。

而当判决下来后,确定了需要服刑多长时间,则会把罪犯从看守所转移到监狱中,而在因为罪犯在没判刑之前在看守所待了一段时间,因此,在判刑后进入监狱里后,在看守所里待的时候会在刑期上抵扣时间,也就是说,如果你判刑了10年,而你在看守所里待了九个月,那么到监狱后就会抵扣看押时间,本来是10年的刑期,现在只需要在监狱里待九年三个月了。

所以,在看守所里待的时间,是可以抵扣服刑期的。但是,像是死缓,死刑,无期徒刑是不抵扣的。

而减刑与看守所是没有关系的,减刑是发生在进入监狱服刑后。在进入监狱后,只有表现良好的罪犯才能够进行减刑。因此,即便是在看守所里待了九个月,那么和减刑还是没有多大关系的。看守所里待的时间,只能与你服刑进监狱后的时间进行抵扣。因此,看守所里待了九个月,进入监狱后会进行抵扣,把服刑时间减去九个月,剩下的时间就是需要服刑的时间。

回答2:

对于有期徒刑而言,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先行羁押不仅包括刑事拘留、逮捕(刑拘、逮捕均在看守所羁押),还包括因为同一犯罪事实被行政拘留等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众所周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法院正式判决有罪之前,可能会被依法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而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就会被关在看守所内等候审判。虽然看守所和监狱是大不相同的两个场所,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是完全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羁押场所。既然都是完全剥夺了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如果羁押在看守所内的时间不从刑期中扣除出来,那岂不是让犯罪分子多“服刑”了一段时间吗?这样无疑违反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正因为如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犯罪分子在被正式宣判以前,曾被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那么最后被判处刑罚时,应当分情况做出相应扣减。这就是折抵刑期制度,具体的折抵方式如下:

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

拘役: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因此,在看守所被羁押九个月后,被法院判处八年有期徒刑。折抵刑期后,你还剩下七年三个月有期徒刑。第一次减刑,最低服刑要求是执行1/2以上的刑期。

这个是不算你在看守所的时间 也就是你第一次减刑是在你剩余刑期7个月的情况下申请……半年以下的的考核期至少要一年。这个条件你满足了,但是只能减一到三个月,因为刑期太短。即便监狱帮你报上法院,法院也不会予以减刑。

回答3:

众所周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法院正式判决有罪之前,可能会被依法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而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就会被关在看守所内等候审判。虽然看守所和监狱是大不相同的两个场所,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是完全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羁押场所。既然都是完全剥夺了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如果羁押在看守所内的时间不从刑期中扣除出来,那岂不是让犯罪分子多“服刑”了一段时间吗?这样无疑违反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被告人

正因为如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犯罪分子在被正式宣判以前,曾被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那么最后被判处刑罚时,应当分情况做出相应扣减。这就是折抵刑期制度,具体的折抵方式如下:

  • 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
  • 拘役: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因此,在看守所被羁押九个月后,被法院判处八年有期徒刑。折抵刑期后,你还剩下七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被告人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实刑的,之前被羁押的日期要折抵刑期,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的,之前被羁押日期是不能折抵缓刑期限的,因为只要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了。但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因违反规定、再犯罪、发现漏罪而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或数罪并罚时,就要把原来被羁押的日期予以折抵刑期,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被告人

无期徒刑、死缓不存在刑期折抵的问题。

死缓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因死缓、无期徒刑二者是无期限剥夺人身自由,因此,司法实践中是不存在刑期折抵的问题的。

回答4:

到监狱之前待过9个月也 算是减刑了,毕竟牢都坐过了,也算是得到惩罚了,自然会减少一些刑罚呀,这样是可以减到的。

回答5:

减刑的时候是要在你进监狱的时候开始算起,在看守所是根本不算数的,在减刑的时候,在看守所的9个月是白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