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诉对方,但不知道对方的地址怎么办

2024-12-19 00: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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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但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法律分析
起诉应符合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是公民的,应出示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离婚案件还应提交结婚证,遗失结婚证的,必须由有关机关出具婚姻情况证书。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企业代码证等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提交与案件有关的票据、信函、文件、证书、证明、合同、鉴定结论、借据、字据等。必须出示证据原件,同时提交证据复印件。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2、诉说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2: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根据本条规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前提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该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该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转交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回答3:

立案没有被告的身份信息,如何查询如何调取的思路和方法

回答4:

臧姑闹得鸡犬不宁,及至逼死丫鬟,引发官司。沈氏等卖掉祖田,筹钱打点,才了结官司。安孝廉灵魂附身病中的沈氏,警告二成夫妻,并指点大成夫妻挖出银两,赎回田产。

回答5:

联系我。只要知道对方名字。手机号。律师合法合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