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中间有人质押过。银行是付款的。但是要付给最后一手被背书人。如果你托收的企业名称不是最后一手被背书人,付款行有权退票,要求托收行理清实际持票人再托收。背书的顺序是有法律意义的。
银行给付款,但要相关背书人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