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权归我,孩子更改姓名和户口问题!

2024-11-26 04:28: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孩子更改姓名,需要监护人持孩子户口本、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不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提出申请,生父生母均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签字确认,经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审核、地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更改姓名。
  对于孩子的户籍已经迁至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再迁移户籍就不需要生父生母同意了。

回答2:

一、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离婚后,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一方将户口迁至本人户口所在地。
二、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需要父母同意,即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便可到当地办理户籍登记的公安机关办理更名手续。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回答3:

征得孩子同意和监护人即可,不用与前夫商量。

回答4:

你必须征求你前夫的认可。

回答5:

需要啊,这是对你前任的最起码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