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际点,1块钱没必要去打官司,但如果是名誉等方面这就不似乎钱的问题了,贴钱都要打,也不知你们要辩论这话题用来干嘛的!
正方: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PK→反方:不应该,法律不是万能的,这样既浪费资源,而且还得不偿失。
打印一份诉状的成本,都不止一元了,还打什么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