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打架斗殴,导致一人轻伤,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

2024-12-20 01: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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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可以进行调解处理。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

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同时指出调解处理的若干问题: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聚众斗殴的;

(五)累犯;

(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的伤害案件,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公开进行:

(一)涉及个人隐私的;

(二)行为人为未成年人的;

(三)行为人和被害人都要求不公开调解的。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


回答2:

看以什么罪名处理,如果以聚众斗殴或者寻衅滋事那就大了,如果故意伤害还可以 调解,赔钱了事。

回答3:

肯定会先拘留,录口供。说服教育一番,外加一定程度的行政处罚,比如说罚款。

回答4:

1.可以进行调解,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轻伤害案件程序规定》在案件结案后,可以进行一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不再处罚。
2.伤情鉴定出具后,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实施各种侦查措施,然后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移送公诉,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赔偿。
3.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回答5:

钱,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