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可以进行调解处理。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
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同时指出调解处理的若干问题: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聚众斗殴的;
(五)累犯;
(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的伤害案件,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公开进行:
(一)涉及个人隐私的;
(二)行为人为未成年人的;
(三)行为人和被害人都要求不公开调解的。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
看以什么罪名处理,如果以聚众斗殴或者寻衅滋事那就大了,如果故意伤害还可以 调解,赔钱了事。
肯定会先拘留,录口供。说服教育一番,外加一定程度的行政处罚,比如说罚款。
1.可以进行调解,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轻伤害案件程序规定》在案件结案后,可以进行一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不再处罚。
2.伤情鉴定出具后,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实施各种侦查措施,然后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移送公诉,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赔偿。
3.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钱,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