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后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么?

2024-12-14 15: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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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公证债权文书,在债务人到期未履行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证机关出具执行证书,依据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执行。不过被执行人可以依据民诉余姿法214条的规定申请不予执行,执行法院应该审查公证债权文书的合法性,如果确实不合法,裁定不予执行,否则布偶会不予执行申请。如果是一般公证,那是肯竖激绝定要经过诉讼判决后才能申请执行。公证就是一个证明的职能,一般没铅败有赋予可以申请执行的效力,除非公证债权文书。

回答2:

具有债权执行的公证书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发生纠纷,您们您应当书面提起,等待法院裁定。

回答3: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4条第(10)项规定:“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旅游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耐镇喊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特殊职能,规范民事经济活动和及时调整民昌野事经济关系,维护正常的法律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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