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的是小区中的停车位么?如果当初您的买卖合同中没有写明停车位是包含在房款中购买或者赠送给您,用于私车停车自用的。那么也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使用权。物权法也是这么规定的。因为停车场是全体业主共有,您专属的那部门可以通过履行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确定。所以,如果您缴纳的费用属于租赁性质的话,您是不能不缴费而使用的。建议您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把停车场地问题与物业约定明确,签订租赁合同,确定停车位归属,明确双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