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否与一个单位签订两份劳动合同

2024-12-19 03: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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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不能在同一合同期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两份劳动合同。

  因客观情况变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变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原劳动合同作废。‍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回答2:

在不影响用人单位工作情况下,法律没有禁止一人不可以与多个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比如一人在白天与用人单位工作,下班后又与其他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法不禁止就是合法的。

回答3:

我的理解是:因涉及五险一金,故而全日制劳动合同只能签一份;类似兼职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其实就是劳务合同。

回答4:

不可以。不过为什么要签两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