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金额与实际财务核算的收入金额没有必然的联系,按照准则中收入确认的条件,该怎么确认收入就怎么确认,比如,对方不认可金额,那么就不符合“所取得的收入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也就不用确认收入。当然发票多开,会损失一部分税款,这没有办法,税务机关只认发票,说不清道理。
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损失: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不知道,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