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中央直辖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以后是否出现还需要看国家政策方针的制定。
拓展内容:
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直辖市(“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详见特别行政区),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 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成立直辖市主要要具备以下条件:
①明显的区位优势和经济政治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辐射,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的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保持一定距离,例如原省属时期的重庆市为计划单列市,国内政治经济地位较为突出。
②人口不少于200万人,且是所在区域最大的城市,因为密度人口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
③非省会城市优先考虑,且城市和人口规模经济体量综合实力等超越所在省省会城市,长期居省内第一位置。
④省会直辖后本省它城有能力肩负省会职责。
⑤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至少达到自足水平,便于往后政府调控。
⑥尽量不破坏所在省的行政版图。
我国现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4个直辖市, 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 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市, 直辖市的前身叫做院辖市。
你知道吗
中国目前有四大中央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中国现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 4个中央直辖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