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被暂停上市了. 投资者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2025-02-11 0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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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停止上市前,会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随着交易的完成,当股票从卖方转给(卖给)买方时,就表示着原有股东拥有权利的转让,新的股票持有者则成为公司的新股东,老股东(原有的股东,即卖主)丧失了他们卖出的那部分股票所代表的权利。

新股东则获得了他所买进那部分股票所代表的权利。然而,由于原有股东的姓名及持股情况均记录于股东名簿上,因而必须变更股东名簿上相应的内容,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过户手续;所以说,证券和价款清算与交割后,并不意味着证券交易程序的最后了结。

扩展资料

(1)原有股东在交割后,应填写股票时过户通知书一份,加盖印章后连同股票一起送发行公司的过户机构。如果股票的受让人不止一个,则转让方(卖方)应分别填写过户通知书。如果转让人的帐户不止一个,则转让人也应分别填写通知书。

(2)新股东在交割后,应向发行公司索取印章卡两张并加盖印章后,送发行公司的过户机构。印章卡主要记载新股东的姓名、住址,新股东持股股数及号码、股票转让日期。

(3)过户机构收到旧股东的过户通知书、旧股票与新股东印签卡后,进行审核,若手续齐全就立即注销旧股票发新股票,然后将新旧股票一起送签证机构,并变更股东名簿上相应内容。签证机构的作用是检查公司有无超额发行及伪造股票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

回答2:

证券交易所会为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提供特别的转让服务。

根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在公司暂停上市期间,证券交易所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股票特别转让服务,具体转让办法由证券交易所规定。

第十七条,暂停上市的公司在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的,或者其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其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证券交易所自该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暂停股票特别转让服务。

扩展资料: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四条,上市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后,董事会预计第三年度将连续亏损的,应当及时作出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发布三次风险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五条,上市公司第三年度连续亏损的,自公布第三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如公司未公布年度报告,则自《证券法》规定的年度报告披露最后期限到期之日起),证券交易所应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五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作出决定。

证券交易所作出暂停上市决定的,应当通知该公司并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当在接到证券交易所股票暂停上市决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登载《股票暂停上市公告》,公告以下内容:

(一)暂停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暂停上市起始日;

(二)证券交易所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是否可以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和恢复股票上市的具体措施,并说明董事会的出席和表决情况;

(四)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上市公司在其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

回答3:

证券交易所会为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提供特别的转让服务。

根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在公司暂停上市期间,证券交易所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股票特别转让服务,具体转让办法由证券交易所规定。

可见,被暂停上市后,股票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如果想要交易,仍然可以到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扩展资料:

公司被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就面临着退市的风险,根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出现这些情况公司股票将会被退市。

第十七条 暂停上市的公司在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的,或者其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其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证券交易所自该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暂停股票特别转让服务。

第十八条 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决定其股票终止上市:

(一)公司决定不提出宽限期申请的;

(二)自暂停上市之日起45日内未提出宽限期申请的或申请宽限期未获证券交易所批准的;

(三)第十七条所述公司至宽限期截止日未公布年度报告的;

(四)申请恢复上市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

回答4:

停止上市前,会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

一旦股票退市了,依照有关规定,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司可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投资者必须到开通股份转让业务的证券公司的证券营业部才能进行股份转让的交易。

依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在公司暂停上市期间,证券交易所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股票特别转让服务,具体转让办法由证券交易所规定。

扩展资料:

由于退市公司不再具备上市公司资格,退市公司的股东也就不能再利用原来的交易所系统转让手中的股票。

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

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机构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退市公司股东可以在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下属任一营业部办理股份转让账户开立、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在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时应携带身份证及股份转让账户卡。

机构股东在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

目前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包括: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国信、闽发、长江、银河、渤海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特别转让服务PT

回答5:

停止上市前,会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随着交易的完成,当股票从卖方转给(卖给)买方时,就表示着原有股东拥有权利的转让,新的股票持有者则成为公司的新股东,老股东(原有的股东,即卖主)丧失了他们卖出的那部分股票所代表的权利。

新股东则获得了他所买进那部分股票所代表的权利。然而,由于原有股东的姓名及持股情况均记录于股东名簿上,因而必须变更股东名簿上相应的内容,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过户手续;所以说,证券和价款清算与交割后,并不意味着证券交易程序的最后了结。

扩展资料

(1)原有股东在交割后,应填写股票时过户通知书一份,加盖印章后连同股票一起送发行公司的过户机构。如果股票的受让人不止一个,则转让方(卖方)应分别填写过户通知书。如果转让人的帐户不止一个,则转让人也应分别填写通知书。

(2)新股东在交割后,应向发行公司索取印章卡两张并加盖印章后,送发行公司的过户机构。印章卡主要记载新股东的姓名、住址,新股东持股股数及号码、股票转让日期。

(3)过户机构收到旧股东的过户通知书、旧股票与新股东印签卡后,进行审核,若手续齐全就立即注销旧股票发新股票,然后将新旧股票一起送签证机构,并变更股东名簿上相应内容。签证机构的作用是检查公司有无超额发行及伪造股票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