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双方已经达 成解除合同的合意,注意保留证据 ,最好能签字
能行,合同法上所规定之合同,并不限于纸上合同,手机上的电子合同也是承认的。更何况先前的合同没有签字,原先的合同本来就没有生效。所以,即使你后面没有在手机上发毁约信息也没有关系。
双方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向对方发送“解约函”,虽然事实上达成了一致,但不能认定为对解约事宜的合意。如果乙方先收到另一方的“解约函”,然后针对该函进行恢复,表达了统一解约的意思,这可以认定为对解约事宜的同意,双方达成一致,合同解除。为了避免法律风险,你们最好再另行签订一份解约协议,或乙方针对对方发生的解约函进行书面回复,但回复的函件要进行公证或其他途径能证明你向对方发函,而且要明确发函的内容,
如果仅是短信证据,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很难被采信的.
他起诉你,合同是证据,你也可以从中找出对你有利的条款。短讯也可以当证据,它的效力不如书证。我教你一个办法:你找一个录音机,再与他打电话,在电话里与他争执,这个电话录音就是个证据。加上短讯,一准能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