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增值税一起缴纳的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等属于地方税种,不退还。除非是免增值税的,不需缴纳的,不存在交,也不存在退。这点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一样。
税法规定: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隋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还。
好像现在可以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