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故人已成人妻 。。。。。。。。。。。。。。。。我和你有一样的悲剧啊。但是毕竟要过的你也 26了 也不小了啊 等什么呢?别人都那么愿意了 ,你也别放你自己上树上卖了。不过实在没感觉的话也别去伤害别人把。趁热打铁。就是这样的。果断点 要么闪婚 要么 互不打扰
我支持你的想法/因为为了结婚而和自己不喜欢人生活一辈子/那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啊/但由于根据你的年龄越来越大/劝你赶紧忘了前女友的阴影/否则你将会百年孤独
不喜欢的不要勉强自己,这样的结局是不会幸福的。对女孩也是不负责的!
等你把前女友忘了再找吧!
你应该放下以前的感情,接受新感情,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