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是很清楚,很难有针对性的办法给你。但至少有一条意见你可以参考,你可以找一些还没有立功的新警察,或者找一些立功很多的警察来交谈。这两类人没有这么多的不耐烦,他们都比较愿意为一些不起眼的人办事。
可以到检察院让检察院监督其履行责任,如果构成职务犯罪可以让检察院立案侦查。也可以到人大和纪委让他们监督。
如果证据足以证实确实有犯罪事实发生,而且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有可查证的范围,警方不予立案侦查,可以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反映,让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若公安机关仍不予立案,但是有证据证实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必须在15日内立案,但是前提是必须有证据。
我觉得警察是正确的,光凭一张人脸不太可能抓到人
送礼吧,没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