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办理护照可以在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办理签证根据要出行的国家去该国家在中国的驻华大使馆办理。
一、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服务大厅
地址:河北区寿安街1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9:00-17:00 周五 9:00-16:00
2、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点
地址: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00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点
地址: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00
4、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点
地址: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6:00
5、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地址: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7:00
周五至周六9:00-16:00
6、天津公安出入境高新区服务点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00
二、办理条件
1、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但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三、办理材料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本地居民申请护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护照
有以下地方可以办理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一、公民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在递交申请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当场签署本人姓名。
二、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相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本地居民申请护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护照
天津卡可以在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处办理护照,办公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19号。也可以在以下受理地点办理:
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天津市鼓楼西街51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大厅: 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65号;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大厅: 天津市河北区金庭道65号;天津公安出入境滨海高新区服务大厅: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
扩展资料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位于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主要负责天津市居民出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签证等涉外案事件的处理等工作。现辖有外国人签证科、三资企业境外人员管理科、院校境外人员管理科等13个科室。
机构简介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原为天津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成立于1983年11月,2003年改为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现有民警123人,机构设置为:指挥室、政治处、法制办、后保科、外国人签证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受理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案件查处科、计算机管理与制证科、院校境外人员管理科、三资企业境外人员管理科、涉外治安科、分局指导科共13个科室。
职能任务
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窗口,公安出入境管理局承担着本市居民因私出国境管理、来津境外人员签证、证件和居留管理,国籍办理以及涉外案事件的查处、对外协调等工作,是一个具有移民职能和警察职能的综合性管理部门。
办证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出国境证件。
取证方式
一、到该局领取的,须由本人持“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按照回执上注明的预约取证日期领取。取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二、选择邮政专递寄送的,持“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到该局一楼大厅办理邮政专递手续。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7:00;星期五至星期六9:00至16: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天津卡可以在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处办理护照,办公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19号。也可以在以下受理地点办理:
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天津市鼓楼西街515号 。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大厅: 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大厅: 天津市河北区金庭道65号 。
天津公安出入境滨海高新区服务大厅: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
扩展资料: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原为天津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成立于1983年11月,2003年改为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机构设置为:指挥室、政治处、法制办、后保科、外国人签证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受理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案件查处科、计算机管理与制证科、院校境外人员管理科、三资企业境外人员管理科、涉外治安科、分局指导科共13个科室。
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窗口,公安出入境管理局承担着本市居民因私出国境管理、来津境外人员签证、证件和居留管理,国籍办理以及涉外案事件的查处、对外协调等工作,是一个具有移民职能和警察职能的综合性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百度百科
出入境管理局河北区寿安街19号周一至周四9:00—17:00,周五9:00—16:00
塘沽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塘沽区营口道608号(公安塘沽分局2楼)周一至周四9:00—17:00,周五至周六9:00—16:00
南开区长江道出入境受理点南开区长江道135号周一至周四9:00—12:00,13:30—17:00 周五至周六9:00—12:00,13:30—16:00
河西区利民道出入境受理点河西区利民道65号周一至周四9:00—12:00,13:30—17:00 周五至周六9:00—12:00,13:30—16:00
河北区金庭道出入境受理点河北区金庭道65号周一至周四9:00—12:00,13:30—17:00 周五至周六9:00—12:00,13:30—16:00
公民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须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及同样照片一张。
二、交验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不提交身份证),提交复印件,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役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须提交所在部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原护照已经过期失效的,按照首次申请办理,还须提交原护照及首页的复印件;原护照遗失或者被盗,但已过期失效的,须提交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办证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出国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