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请病假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计算赔偿金

2024-12-16 01: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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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2:

  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项、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因为医疗期满不能恢复工作被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12年。

回答3:

那个啥,你得什么病,是公司提出的吗?,因为劳动法有一条是,如果员工有重大疾病,公司人为员工康复后无法继续从事所在工作,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你可以选择进行仲裁,可以得到赔偿,比如交个什么五险一金什么的

回答4:

每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