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是户主,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2025-01-25 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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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搞清楚房产证上的名字。

如果没有你和你老公的名字,是可以申请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房管局。

关于你老妈那套房产的问题,如果房产证上就你目前一人的,那么她可以在身前赠与或者过户给你老公。
如果有其它人,那就需要经过其它人同意。

回答2:

  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具体条件和申请程序如下:
  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元/人)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约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丝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持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另外那套房子你们想独占的话,需要你母亲立遗嘱明确你们是继承人,或者说服你母亲现在就办理房产过户,因这套房是婚前财产,不需经过继父同意,若母亲过世后遗产有争议,需要看情况,你继父还在世的话,他得到一半遗产,另一半你丈夫和继父的儿子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