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行李托运的。
根据民航和航司要求,下述物品是禁止托运的:
1、易碎或易损坏物品;
2、易腐物品;
3、现金、有价票证;
4、珠宝;
5、贵重金属及其(金银)制品;
6、古玩字画;
7、电脑、个人电子设备;
8、样品等贵重物品;
9、备有锂电池;
10、重要文件和资料;
11、旅行证件、医疗证明、X 光片;
12、个人需定时服用的处方药;
只要在上述物品之外,且不会造成污染、污损的,均可以办理行李托运。
乘坐飞机禁止及限量携带物品: 飞机禁带物品: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胶其它各种类型的带有攻击型的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管制刀具、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国家规定的其它禁运物品。 乘机出行免不了带点香水、发胶、打火机之类的生活用品,这类物品因含有易燃物质实行限量携带。发胶、衣领净、摩丝、发亮剂、杀虫剂、空气清新剂分别限带1瓶(350毫升),香水限带500毫升,这几种限带的生活用品累计不得超过1000毫升或1 公斤。包装完好的白酒限带2公斤,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5小盒。 自2001年10月1日起,搭乘民航班机的旅客不得携带任何刀具。手术刀、屠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可作为行李托运。过去,民航部门允许旅客可以随身携带生活用刀刃长不超过6厘米,自2001年10月1日起,民航部门允许旅客可以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刀刃长不超过4厘米,水果刀、剪刀、女士的修眉刀、男士的剃须刀片等生活用刀,以及装饰用佩刀都必需放在托运行李中,或者交机场安检部门暂存。 还需注意的是,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体积在20CM×40CM×55CM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