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借了1000,不是朋友,他连名字都不晓得我的,找到了我,叫我还钱,不还不让

2024-12-16 23:04: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事实借钱,理所当然还钱,如无借据签字,到法院也无效。当然有这点,借钱不还,对方死耐要找你,还是还了了个清静。

回答2:

不无耻,谁的钱都不是白来的,还上吧,不还钱人家可以报警的

回答3:

我不觉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回答4:

那你跟人家借的钱总得还把,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啊~

回答5: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