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讲的债务承担的无因性,具体怎么理解?主要说说第三人为债务承担方面?

2025-02-03 00: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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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所谓债务承担的无因性实际上是指,无论第三人与债务人间存在何种关系,皆不影响第三人与债权人间的债务承担协议。换言之,即使第三人与债务人间的协议是无效或是可撤销的,也不能影响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这是因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和第三人间关系的了解是有限的,为保障交易的安全,维护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设定了债务承担的无因性,以此保障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回答2:

首先你要理解无因性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A和B签订了一个合同,A支付给B五万元,然后B承担A与C之间的债务,成为C新的债务人。如果该项债务的转移获得了C的认可,那么B就成为了C的新的债务人。如果某天B说A没有履行和他的合同,没有支付五万元,所以我也不履行债务了。B的抗辩就不能成立。因为在这个例子中,显然B是因为A和B之间的合同才主动成为C的债务人的,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该因果关系的撤销,不影响B对债务承担行为的效力。如果还不明白,你可以研究下票据行为无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