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刑期、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刑后,之前拘留看守所的日子也算在服刑期之内。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扩展资料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刑法》
如果不是因为同一案件,也不是持续的行为 ,当然不可以计入服刑期的。
中间有取保候审的,要计算在服刑期限内的。
只要你是判决完下了队 从你被抓那天到看守所就已经算了,比如说 犯故意伤害罪判处2年,从看守所走程序6个月,那么你的余刑在监狱就还1年零6个月
判刑之前在看守所关押的日子算在服刑期之内。根据《刑法》第41条、44条、47条的规定,判处管制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刑事判决书中一般会注明刑期的起止期限的。另外有一点需要提醒,判决之前,不仅关押在看守所的日子算在服刑期限之内,在拘留所关押的,也算在服刑期限之内,当然关押在拘留所的应当因同一事由被关押的才算。
1、是的!
2、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折抵的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