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提走了货物怎么办

2024-11-04 14: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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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但是货物出运已经2个月了,客户没有付款也其他任何信息。现正本提单还在我们手中。打电话给指定货代,对方称不清楚需要查一查。后来据我们了解,客户实际上已经提走了货物。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答复: 按照贵司的陈述,贵司很可能遭遇到无单放货。这时贵司应该特别注意处理的方式。我们建议如下:1、贵司必须仔细审阅相关的运输单证,查明指定货代的身份并识别出承运人;2、马上催促承运人查询货物的下落并要求其作出书面答复;同时贵司也可以自己通过相关的渠道查询包括集装箱流转情况等货物的下落;3、必须注意保留之前及以后与国外客户的相关邮件和函件,特别货物是否已经被提走的证据;同时必须注意向国外客户询问的措辞,以避免被认为贵司同意无单放货;4、如果确认货物的确已经被无单提货,那么建议贵司先行起诉承运人并要求其赔偿;5、在起诉承运人承担无单放货责任后,再通过相应的方式向国外客户提出付款的主张。通常情况下,承运人无单放货会要求提货人出具保函,因此承运人通常会被起诉后立即给提货人以足够的压力。如果未能达成和解,那么就通过法院判决承运人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 特别提醒贵司注意如下几个问题: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贵司必须把握好纠纷处理时间;2、必须确认货物已经被无单放货。如果货物仍在目的港,贵司不仅不能向承运人索赔损失,反而有可能要承担包括运费、滞箱费、滞港费等在内的损失;3、指定货项下,识别谁是承运人非常复杂,万一识别错误将导致起诉主体错误的后果;4、在未收到货款前,注意不要将本票业务项下的核销单进行核销,否则将在某些法院面临无法证明损失的不利后果;所有相关证据材料必须妥善保留。5、由于无单放货案件各个环节非常复杂,专业性很强,建议贵司聘请专业的海商事律师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