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需承担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其中一个被执行人申请破产,可以要求另一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判决书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然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相加来完成执行。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执行的需要,可以向银行调查当事人开户情况,而银行有协助法院调查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协助调查的,法院可予以民事制裁。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所以,法院判决债务由某二人偿还,但另一人负连带责任,负债人不够还款的部分由连带责任人进行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你是申请执行人吗?你是申请执行人,直接撤回对申请破产那个连带责任人的执行。就申请执行另一个连带责任人和债务人。这样执行案件不会被中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