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标准定义为: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行为税”。
楼主提到的按“销售收入”计征印花税,实质上是对销售过程订立“购销合同”这一行为进行征税,因企业是否签订合同,是否能够提供全部合同,是否有意不签订合同以避税等因素客观存在,所以税务机关对印花税的计征普遍采用核定征收的管理办法,因印花税属地方税税种,各地对于企业“购销合同”计税依据的核定,各不相同,比如,我们这里地税局核定办法为:当期销售收入的90%+原材料采购金额的90%,作为企业“购销合同
”计征印花税的依据。楼主所说的按销售收入50%作为计税依据,也只是当地主管地方税务局的个别规定,都不具有普遍意义。
我国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
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不同的税目税率是不一样的。
1 购销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2 加工承揽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5 财产租赁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 货物运输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8 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10 技术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11 产权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12 权利、许可证照 按件贴花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