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快递公司住所地法院参考如下法条起诉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思路决定出路,快递最怕邮政局,你找邮政局投诉,这样问题叫比较好办了。
你没有证据证明是你同事签收前这个手机就没有了还是你同事签收后这个手机就没有了,如是签收前这个手机就没有了那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如果签收后这个手机就没有了那就是你同事或者任何人的责任。
如你要起诉就必须起诉替你签收的同事和快递公司
如要证据则需要准备当时除了签收同事以外其他人的证言或者快递和你同事交接时的录像
快递没打电话通知是快递的失误,而失误和手机不见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快递不对签收后手机失踪负责
简单点说:
快递公司不能邮寄贵重物品,丢手机,笔记本电脑变砖头没少听到,快递公司办事恶劣,赔偿很低为世人所诟病,这也是没办法的,只能说下次注意。
这次,你起诉很难打赢官司,而且最后花费的费用可能高出1800元很多倍,所以这也是快递公司有恃无恐的原因所在,建议你还是协商解决,能陪800就已经不错了,差不多就行了。
我曾经丢了价值三万元的珠宝首饰,他们只答应赔偿58元,没错是58元,快递费的三倍赔偿。
马上就315了 赶紧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