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不是必须写孩子的抚养问题,关于对孩子的抚养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只要双方能达成默契,也不一定要写在离婚协议书中,只是一般负责处理离婚事务的机关都要求写上,为了止诉。无论写不写双方都应当承担抚养费。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上述两条的规定,离婚协议必须对子女抚养做出处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予登记的。
以上回答由苏州苏明律师事务所涉外律师STANLEY提供。
如果一方没写的话另一方可以追写的,这是为人父母的义务,如果小孩同龄,也可以各自抚养各自小孩
1、有子女的,必须写清楚子女由谁直接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
2、即使没有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如果你们自己协商,那抚养费的负担没什么标准,哪怕一方全部负担都行。
如果你们协商不成,去法院诉讼,那就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的20-30%,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超过50%。
如果有孩子,离婚协议应该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约定。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问题补充: 女方如果要求要抚养费,男方就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抚养权给女方,那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这个简单,诉讼离婚不就完了,让法院判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