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许可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278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许可证。重点林区的木材运输证,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木材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木材运输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企业和个人
二、办理条件
1. 合法的木材来源;
2. 经过木材检疫合格;
3. 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所需材料
1. 书面申请材料。
2. 木材来源证明原件复印件:采伐的木材,凭林木采伐许可证;进口材,凭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统配材,凭调拨证明;农村居民自留地及房前屋后自有的林木,凭乡镇政府的批件及林业站的检查验收证明;单位或个人搬迁自用的木制家具,单位凭搬迁文件、个人凭户口迁移或工作调动证明;木材市场购买木材凭销售发票;二次运输凭原木材运输证办理。
四、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或个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发受理回执→现场察看→审查→审批→窗口办结。(部分地区支持网上办理,流程:用户登录→提交申报材料→网上受理→现场察看→审查→审批→窗口办结)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六、办事地点
当地农林水利局窗口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备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木材运输证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木材运输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需要办证的木材是进口的木材,需要拿着进口时商检局开立的通关单兰联去当地运管部门办理,开立进口木材运输销售证,提醒一下商检局的通关单是有有效期的,要在有效期内办理
需要 需要运输证和检疫证 路过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