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不确切,确切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任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严格限制的。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一般相互认识,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不能发行股票。(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较为简单和灵活。如组织机构、审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
2.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由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 每个股东以其所任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以前看过,现在记不清了,简单的说就是责任有限,如果公司出了什么事清的话服的责任有限,大部分公司都是有限公司,也有无限公司那种,一般是家族企业,比如如果企业赔钱就必须偿还,不能破产,大体就是这样,有限的风险小
责任认定的程度
详细请找《公司法》
说明了该公司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啊,体现的是公司性质
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在其名称中必须带有“有限公司”的字样,有限公司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名称中可以省略“责任”两个字。因为公司制企业是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对外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名称中必须要有“有限”两个字。
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这些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名称中只能以某某厂、某某中心、某某企业等出现,不能取名为某某公司或者某某有限责任公司,这些企业都是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