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个儿女作为你太奶奶的子女,他们都应该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六个女儿也应该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你爷爷去世了,你作为你爷爷的后代也有义务赡养老人,不能不赡养;
2、你们家没有能力赡养的时候,可以要求其他六个女儿共同赡养,或者负担赡养费用;
3、关于房屋产权,应该区分房屋产权人是谁,如果是你的太奶奶,她还在世,可以根据她的意愿来;如果是你的太爷爷,现在要进行分配的话,按照继承法来说,你太奶奶、和她的七个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你爸爸作为第二继承人,以此类推.....你爸爸只能继承你爷爷的那一份,即由你太奶奶、她的六个女儿及你爸爸共同继承;
4、如果你爷爷一直赡养到去世,你们一直赡养,在你太奶奶去世是又没有遗嘱,你们可以要求完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