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体检合格后不是由自己可以决定退出的;体检合格并且通过政治审核、确定为“应征公民”的,自己不去服兵役的将依据法规予以处罚。当然已经通过征兵体检的应征对象,在征兵办其政审、面试、择优或者其它原因,相关征兵办公室决定不确定为“应征公民”的,那就没有关系的(那也是体检、政审、面试后的决定)。
一、应征公民的确定、按时体检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规定: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三、依据《征兵工作条例》(2011修订版)第五十一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兵报名体检后,如果体检合格是不允许退出的。如果体检不合格,自然是不会应征入伍的。我国公民有服兵役的义务,所以如果报名后,体检合格者必须要遵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服兵役的义务。
我去征过兵的。部队招兵的第一原则就是自己本人是否愿意,也就是政治必须坚定。只要你说你自己不愿意,跟你身体合格不合格没关系,没有任何人任何单位可以强求你的。因为中国还不是人人必须服兵役的国家,当兵是要看本人意愿的。还有就是,体检完后,要家访,你完全不用理会他们,他们自己就不会招你了,呵呵,多的就不说了,好像中国大部分地方都是抢着要去当兵的多哈。
一般情况是不能退出的,除非你在体检过程中身体状况不符合部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