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和人事局档案的问题!!

2024-12-18 1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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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你的情况看,对就业手续还不太了解,你目前实习的单位可能不想留你。
1、就业协议的用处: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前找到工作单位的,在离校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俗称三方协议)。该协议一方面作为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报到证的依据,另一方面也作为学生已经就业的依据,在统计就业率时用到。签订就业协议后,学校会把就业协议的一联上交省就业主管部门,毕业时学校按报到证上的报到地点给你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户籍、组织关系随迁)。
2、如果毕业时未就业。按照规定,离校后,学校会给你一个报到证,并把毕业生派遣回原籍市地级人社局(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就是原籍人社局),学生的档案也同时迁移到原籍人社局。这种情况下,你在毕业生规定时间内应到原籍人社局毕业生就业科报到。回原籍后找到工作,应办理“二次派遣”手续,即拿着单位录用通知或协议、合同,本人毕业证再到原籍人社局办理即可。
3、报到证和就业手续很重要,应及时办理档案托管等手续,许多时候要用到档案。考公等事情若档案中没有报到证会很麻烦,甚至错过一些机会。

回答2:

就业协议就是学校统计学生就业率的一个途径 首先这个协议不是强制的 学校无权强制你签订的 现在你是有工作了 要是你没有工作呢 跟谁签去 存扯淡的东西 有没有无所谓的 对你以后也不影响 你的档案可以转 前提就是你的报到证上的目标地点必须和你的档案派发地是同一地点 否则很难办 记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