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也许各省政策有不一样的地方,如果你是黑龙江省,那么在98年土地调整后,是“生不添,死不减”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土地证上是你们2个人的名字,你的户口又是在98年之后迁出的,按理说,这轮承包期内你妈妈的地不应该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