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休相当于倒休或者调休,是指某个工作日责令其不上班,而到周末却要员工来上班,或因有工作需节假日上班,等以后用工作日为其补休。
存休是没有法律规定的,不过存休的意义相当于调休,调休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十三条规定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但是,如果公司先让员工“欠班”,那么到周末则是“还班”。或节假日上班,然后补休,公司仍然支付员工工作日的基本工资。所以一些公司常常采取调休的办法。
扩展资料:
相关法规
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节假日工作的,称为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称为加点。加点每日一般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加点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在实行加班加点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 用人单位要限制加班加点,保证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2、 劳动者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任务,因未完成定额和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加点。
3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一致,按协商意见办。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有权在法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加班加点,但企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加点决定,劳动者有权拒绝。
4 、遇有发生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企业决定加班加点不受法律规定的限制。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可依法正常实行加班加点制度。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应与加班时间相等。实在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不须安排补休,而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倒休”
按法律规定,是存休是没有法律规定的。不过存休意义相当于调休。
调休是指某个工作日责令其不上班,而到周末却要员工来还班。或因有工作需节假日上班,等以后用工作日为其补休,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十三条规定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存休就是你在职期间被单位调整假期的天数或时间.按法律规定你可以通过调整休息够应该的时间.如果不调整可以享受加班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