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是父母出钱购买。两口子已经结婚六年了,但婚后两口子一直没有什么存款。

2025-02-01 04: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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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由一方父母出次购买并且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2,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后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双方出资比例分割
4,相关法律规定:
(1)《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答2: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婚姻法解释三已在2011年8月13日施行。所以,根据此规定,在此案件中,只要能证明父母只是为自己的子女购买房屋,并且房屋产权也是男方的名字,所以房屋应认定为属于男方所有。婚姻法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回答3: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回答4:

律师解答:
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一般被认为是为结婚而准备,所以应当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这个只要是婚前全款购买的,女方就没有权利争取。所以您不用担心。山东济南林庆宾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帮到您,希望采纳答案!

回答5:

你的案子主要是怎么样证明这房子是你父母出资购买的,你们购房时候的票据是开的谁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