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所不愿意做的事情就不该要求别人去做,意在尊重他人,不将自己意愿强加于他人身上,造成别人痛苦,因为自身也不愿受人所迫。举例:我不希望别人嘲笑自己的不足,我自己就不应该嘲笑他人;我不希望别人对我冷淡,我自己就不该拒人于千里之外。。。
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推及别人也不愿意,所以就不要让别人来做。
我不愿意什么,我也不什么,用孔子曾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解释“仁”,这个怎么造句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名言。解释为自己不希望他人对待自己的言行,自已也不要以那种言行对待他人。
这句话所揭晓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讨厌的事物,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儒家思想的精华,也是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信条,然而在现实中许多人都不能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条,一切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只顾及自身的感受,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无论是在处理人际关系,还是政治关系方面都应当毫不犹豫地认识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经久不衰的人际关系原则的重要性。
孔子所道出这么一句话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理。若凡事都从这个原则出发的话,很多事情都会卡在中间,难以前进。倘若两人举枪对峙,生命危在旦夕,甲为正,乙为邪,这时如果甲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岂不惨哉!甲当然不会想被杀掉,难道就不杀不想被杀的乙了么?任何道理,任何定律都是在一定条件,一定环境下才适合的。
对于一个命题,我们要做全面的分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不能逻辑的地推出“己所欲,施于人”。从逻辑学可以看出,原命题成立,这个命题的逆否命题同时成立,但是“己所欲,施于人”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命题的否命题,否命题并不必然成立。 己所不欲,只是不能强加给别人,但是如果对方愿意,则不属于“施”的范围。己所欲,别人未必所欲,所以也不能强加给别人。
总的说来,无论是否“己所欲”,都不能“施”即强加给别人,给别人的东西,只有一个标准,即别人自己是否愿意,而不能依据我们的标准来强加给别人。
自己不想要的,未必是别人不需要的;勿施于人的正是拥有自己不想要的事物时的个人看法;你觉得早餐剩的包子自己不想要,但这正是旁边乞丐难得的美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想说的不是早餐剩的包子很凉了,也许会对胃不好,还有点脏,不应该施舍给别人当食物,而是不应该把你所认为的个人看法“早餐剩的包子很凉了,也许会对胃不好,还有点脏,不应该施舍给别人当食物”强加给别人欲包含个人看法,有着主观方面的内容和含义,勿施于人的正是拥有自己不想要的事物时的个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