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你好,根据食品安全法,原先由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担的餐饮监管这一职能,自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其人员也从卫生监督所划归药监局,许多地区的药监局成立了类似于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性质的食品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等等,名称不一),但也有地区并没有成立这样的机构。总体来说,这个机构的性质与卫生监督所类似,都是局属单位,代表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执法。
劳动监察大队也是这样,他是劳动局下属的执法大队。
至于农保局,这个单位我没有听说过,反正我这里没有这个部门,我所在的青岛地区涉及农业的部门有农业局、农业机械管理局,但没有农保局。
总体比较而言,我认为还是农保局比较好一些。因为他毕竟是“局”,而食品监督所和劳动监察大队虽然是执法机构,但却是局下属的一个单位,级别上比“局”要低,在晋升职称或者评优等方面,肯定不占优势。
具体怎样,还请你仔细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