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规定,如果属于1994年2月1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即使没有结婚登记,可以作为事实婚姻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属于1994年2月1日以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登记不算结婚,双方的关系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孩子的权益还是受法律保护。
纵横法律网 牛进国律师
在94年2月1日之前结婚的才算事实婚姻,法律保护
94年2月1日之后结婚的都不算事实婚姻了,从94年2月1日起,只有去登记领取了结婚证的才是合法夫妻,没结婚证就是同居关系,能得到的法律上的保护很少,和有结婚证的合法夫妻是不一样的。
不保护的(从法律角度来讲),因为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在农村,会受到同村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