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本人首先和原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联系,由原毕业院校出具书面遗失证明;本人在原派遣地日报刊登遗矢广告;一个月后,持报纸及遗失证明到原派遣省市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办理补办手续,需交费50元,之后补发就业报到证及就业报到通知书(白色,原来放在档案中的那份)(这两份是联在一起的),之后拿报到证及档案到单位或人才市场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