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应申请来华工作许可,凭合法签证入境。
来华工作类型:
受邀来华从事管理、技术、科研、教学、指导、咨询等工作,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外国专家,应通过重庆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当地外国专家局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驻外签证机关凭《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为其办理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 90 天(含)的 F 字签证。
办理外国专家短期来华邀请函的申请人应有:1.有明确的来渝工作任务;2.有详细的在渝活动日程; 3.有充足的费用保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接待单位应与其签订短期聘用合同,凭本人有效护照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外事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受邀来华短期访问、交流、考察的外籍人员,可凭《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在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 90 天(含)的 F 字签证。无《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发放资质的单位可咨询本单位外事管理部门、外侨办等。
外国专家来华停留时间超过 90 天的,均视为工作,须按照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规定办理签证和居留手续。
“两证合一”
2017年4月1日“两证合一”后,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到期后按要求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办理新证。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实现一人一码、终生不变。届时申请材料简化,无需提交单位申请函、许可存根、中外文个人简历等,材料数量压缩了近一半。境外申请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需提交申请表,工作资历证明,经使、领馆认证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外国高端人才该项采用承诺制),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及符合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条件等相关材料。
办理来华签证
拟聘用外籍人员持签证通知函、来华工作许可证及工作单位公函(邀请函)在本国国籍所在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Z签证。A类人才办理R字签证, 具体要求和减免材料请咨询本单位外事部门或外专局。
转换居留许可
取得合法签证入境后,应在24小时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由接待单位协助办理转换居留许可。需要材料为:个人有效护照、Z字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体检报告、照片、相片数字采集回执以及临时住宿登记表、有效的医疗保险复印件,等等。
你好,不是这样的。内资公司也可以聘请外国人,只要你把聘请的原因报告写清楚,同时能提供以下资料就可以办理外国人工作签证。
1. 提供护照复印件。(相片页,有效期须6个月以上,如曾来华,须提供最近一次的出境记录。)
2. 提供2寸蓝底相片4张
3. 个人简历(如是外文,必须翻译成中文,本人在简历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4. 学历证书(如是外文,必须翻译成中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 营业执照原件
6. 公章
7. 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代码卡。(原件)
8.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国税,地税。(原件)